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示
时间:2021-12-30 信息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经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将《运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运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运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 |
《运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 |
《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市城市管理局 |
4 |
《运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条例》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5 |
《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 |
市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