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排查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
等地入(返)芮人员的通告
关于排查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
等地入(返)芮人员的通告
时间:2022-01-04 信息来源: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芮疫办通字〔2022〕第1号
近期,河南省洛阳市、许昌市接连报告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1月3日,郑州市在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我县与河南省毗邻,人员往来密切,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如下提示:
一、2021年12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等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备,立即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我县在各交通场站和环省公路通道检查站,严格排查2021年12月19日以来有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等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对目的地不在我市的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目的地在我市的人员,需配合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返)芮人员以及与阳性感染者轨迹有交叉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和14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疫情发生地市其他地区入(返)芮人员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社区管理。
四、根据芮城县防控办〔2021〕第30号通告,鼓励广大市民提供重点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线索,县防控办将视情况给予同一线索第一位提供人不低于200元的现金奖励。
芮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