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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确认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时间:2021-05-10      信息来源: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1-00119 发布时间 2021-05-10
    发布机构 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芮文旅发〔2021〕14号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精神,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2021年上报的非遗传承人信息、传承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严格评审,决定将李会娥、杨万民等10人列入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各传承人要依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艺双馨的品格。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为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0名).docx  

    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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