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确认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关于确认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时间:2021-05-10 信息来源: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1-0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
发布机构 | 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芮文旅发〔2021〕14号 |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精神,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2021年上报的非遗传承人信息、传承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严格评审,决定将李会娥、杨万民等10人列入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各传承人要依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艺双馨的品格。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为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0名).docx
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