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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芮城县云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时间:2021-03-29                字体大小:【   中  小 】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芮城县云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芮城县云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9日-2021年3月3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3359555

       通讯地址:风陵渡开发区娲皇大街行政审批局

       邮      编:0446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芮城县云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芮城县风陵渡开发区外环南路北侧(德山化工公司东侧)

山西海之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33673.5㎡,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栋钢架结构生产车间,建筑面积9000㎡;新建1条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180套;1栋砖混结构办公楼及其相关辅助工程,建筑面积1200㎡;新建砖混结构工人宿舍及食堂,建筑面积1500m2;厂内其他硬化建筑面积3600m2。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三筒烘干机烘干热源燃烧室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气、烘干砂出料口产生的颗粒物等两个环节:在三筒烘干机出口设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废气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之后统一进入一套“1台旋风除尘器+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二级除尘处理(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7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配套风机风量18000m3/h)”,处理达标的废气由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2、烘干砂筛分环节:两个筛分机均为密闭筛分,在筛分机上方起尘点设管道和集气罩结合对废气进行统一治理,具体措施为:废气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通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配套风机风量10000m3/h)”,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3、胶粉等添加剂人工投入小料储料仓环节:在小料存储仓投料口设集气罩,投料环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配套风机风量5000m3/h),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4、烘干砂仓、水泥仓等筒仓呼吸口颗粒物治理措施:在9个存储不同物料的筒仓上方呼吸口均配套建设带风机的仓顶脉冲除尘器(3个80m3的筒仓呼吸口分别建设1套带3000m3/h风机风量的仓顶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99%;6个40m3的筒仓呼吸口分别建设1套带2000m3/h风机风量的仓顶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99%;),各筒仓废气经过仓顶脉冲除尘器除尘之后达标排放,排放口距地面15m高;5、烘干砂由斗提进入砂仓环节颗粒物与干混砂浆包装机包装环节:在起尘点均设集气罩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之后统一经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配套风机风量10000m3/h),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6、食堂油烟治理措施:食堂安装一套处理效率不低于70%,基准排风量为2000m3/h的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后由专用烟道达标排放;7、车辆运输及物料装卸扬尘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扬尘,为减少无组织扬尘排放,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对厂区及外围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过程中要求运输车辆遮盖篷布;物料装卸在封闭库房内进行,并尽可能缩小装卸时的高差;在厂区进出口处建设洗车平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无组织扬尘排放。

本项目除三筒烘干机烘干烟气和烘干砂出料口产生的颗粒物统一配套的二级除尘设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气筒编号DA001)满足生态环境部2019年7月9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外,其它各环节废气颗粒物经过各自配套建设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气筒编号DA002~DA013)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只包括职工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隔油之后与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进行沉淀处理,废水经沉淀之后排入开发区地下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运城市风陵渡诚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之后继续回用于冲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严格防渗,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同时提高安装精度,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在生产时定期添加润滑油,从而减少摩擦噪声产生,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筛分机、电机风机等下方安装减振垫进行减振降噪;所有高噪声设备进可能置于生产车间内,通过厂房隔声降低噪声。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可降噪20dB(A)左右。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湿砂和烘干砂筛分环节产生的石子收集之后作为建筑材料出售;原料抽样检验的不合格品直接退回厂家;部分原材料使用过的废包装袋收集之后外售当地废品收购站;除尘设施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之后回用于生产系统;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移动式垃圾桶若干,生活垃圾经收集之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设备定期维护时会产生少量废机油,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装于专用机油桶中,并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域,评价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建议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防渗层,由下至上依次为:水泥砂浆地基;厚度≥100mm不含尖锐颗粒的砂层;厚度≥1.5mm、埋深≥300mm的高密度聚乙烯膜;防渗混凝土层。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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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芮城县田岩加油站建设项目

芮城县田岩加油站

山西风陵渡经济开发区中基村村西30m

山西万源恒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芮城县田岩加油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占地面积2353㎡,总建筑面积449.1m2,其中站房面积155.35m2,钢罩棚面积587.5m2(建筑面积按罩棚投影面积的1/2计算),三条加油车道(二双一单),购置双枪加油机4台,共8枪,购置4个30m3地埋双层油罐(2个汽油罐,2个柴油罐),总容积90m3(折算后),同时建设防渗平台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积极落实施工围挡100%、物料覆盖100%、车辆冲洗100%、地面硬化100%、洒水抑尘100%、渣土运输密闭苫盖100%,六个百分百的要求。运营期间加油站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油品的损耗而扩散到大气环境中的有机废气。据晋环办发[2013]78号文《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新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增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汽油油罐大、小呼吸、加油环节需设置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效率可达98%以上。(1)卸油过程大呼吸废气A1防治措施:项目卸油设置一套一次油气回收系统。(2)储油罐小呼吸废气A2防治措施:储油罐小呼吸排放的废气,由油气回收系统的汽油密闭储罐进行回收,回收效率98%以上,剩余废气经汽油通气管口无组织排放。通气管口位于罐区上方,离地高度4.5m,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3)加油过程损失排放废气A3防治措施:安装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98%以上,剩废气经汽油通气管口无组织排放。通气管口位于罐区上方,离地高度4.5m。(3)其它措施要求;汽油通气管管口与站区围墙不应小于2m。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管口应设置阻火器。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要求,卸油应该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卸油管出油口距罐底高度应不小于200mm;连接软管应采用DN100mm的密封式快速接头与卸油车连接,卸油后软管内不能存留残油;所有通气管口应设置压力、真空阀;连接排气管的地下管线应坡向油罐,坡度不应小于1%,管线直径不小于DN50mm;要保证卸油产生的油气密闭置换到油罐车罐内。所有影响储油密闭性的部件都应该保证在小于750Pa时不漏气;宜采用具有测漏功能的电子式液位测量系统;应采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溢油控制措施。加油产生的油气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油气回收管线坡向油罐,坡度不应小于1%;加油软管应配备拉断截止阀,加油时应防止溢油和滴油;应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管理油气回收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备查;当汽车油箱油面达到自动停止加油高度时,不应再向油箱内加油。采用以上措施将有效减少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的油气排放。另外加油站应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作业时跑冒滴漏损失。

综上,汽油、柴油通气管口位于罐区上方,离地高度4.5m,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处理装置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4m的要求。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站内洒水抑尘,均得到合理处置,可保证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主要有:油罐、输油管道、加油机等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 号)的相关规定,加油站地下水污染控制原则,应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机动车和加油机噪声。要求加油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对进站车辆的管理,设置专人对进站车辆进行疏导,禁止鸣笛。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油罐定期清洁废油渣、处理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棉纱、废手套及日常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站内设置垃圾桶,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渣:委托专业清洗单位进行清洗,项目产生的废油渣、含油废砂以及清洗产生的废水直接由有资质的清洗单位拉走处理,不在站内暂存。处理储油罐、加油机跑冒滴漏油污产生的废棉纱和废手套:集中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本项存在的危险性主要为油品泄漏、火灾、爆炸等,在突发性的事故状态下,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防范措施:(1)储油罐设带有高液位警报功能的液位计,避免卸油时计量失误使管内液位过高造成冒油。(2)定期对油品储存、输送、零售环节的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同时将油罐区输油管道埋于地下。(3)配备有灭火毯、灭火沙、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池等,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站内设立禁止吸烟、禁止打手机的警示牌,严格禁止站内明火、点焊、电割;加油加气软管设拉断截止阀;加强设备、管道的检修维护;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4)设置地埋双层油罐应,并设置在线检漏仪。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