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时间:2021-02-08 信息来源: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芮自然储告字(2021)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芮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下列范围内土地使用权:
收回芮城风陵曲轴有限公司位于芮城县南磑镇街道南侧,南邻桃园村居民,东邻道路,西邻道路,北邻南磑镇农机配件厂。
上述土地使用权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本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1年2月7日---2021年3月3日止),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芮城县自然资源局403室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南哲强
联系电话:13033446553
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5日
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