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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19-09-09      信息来源:芮城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

    1、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机构概况、下设部门信息等情况。

    2、法规文件: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其他需要公开的文件、政策解读等相关规定。

    3、工作动态:主要包括业务信息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芮城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芮城县交通运输局;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3022554。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芮城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3022554       传真号码: 3028823

    通信地址:芮城县学府西街42号芮城县交通运输局

    邮政编码: 044600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

     

    附件:申请表.docx